EN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服务 > 团体标准

【通知】中国毒理学会关于2020年度团体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4点击:179次

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科技社团通过先进标准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毒理领域团体标准体系,依据《中国毒理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毒理学会团体标准申报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学会标准工作办公室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及社会各领域需求;
      3、促进毒理科学与技术进步、扩大成果应用和转化。
二、申报范围
      1、引领科技创新和满足市场需求的毒理学相关产品、工艺和技术标准;
      2、满足毒理学领域工作需求的标准和规范;
      3、毒理学领域相关从业者的职业标准;
      4、国际标准的对接与转化;
      5、其他涉及毒理学领域的标准和规范等。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2、标准选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应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3、标准主(参)编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标准主编人员应熟悉标准编写规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技术问题的专业能力;
      4、鼓励吸纳产业链上下游不同类型和地域的单位共同参与标准编写。
四、申报程序
      1、标准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中国毒理学会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寄到学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标准项目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2、组织论证。学会标准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标准征集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结果在学会官网(http://www.chntox.org/)上公示 1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申请,由标准工作办公室报请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同意后,发文正式立项。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后,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3、标准编写。学会标准一经正式立项,由申请方组织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并按立项要求和《中国毒理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起草学会标准。鼓励编制工作组吸纳生产、科研、用户等方面人员共同编写学会标准。
五、项目管理
      1、标准编制及出版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助经费、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
      2、为提升中国毒理学会标准管理水平,保证毒理学会标准编制质量,我会将对列入计划的标准适当收取管理费。
六、材料要求
      请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邮寄至联系人,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纸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七、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30日(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铁轶
      电 话:010-66932387
      邮 箱:cst@chntox.org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南门士兵楼1017房间

      邮 编:100039


        中国毒理学会

        2020年6月24日

1. 《中国毒理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书》
2. 《中国毒理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3. 《中国毒理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细则》


上一篇:中国毒理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公示2020年度

下一篇:中国毒理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细则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