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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毒理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11-10点击:135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号),中国毒理学会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有关人选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本计划支持对象的培育期不超过2年。

二、候选人推荐渠道和要求

由中国毒理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负责推荐被推荐人必须是是中国毒理学会会员。

三、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00:00,逾期不予接收。

四、申报程序

(一)候选人申报

本计划依托“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开展工作,服务平台现已开放。

候选人访问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选择中国毒理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如候选人选择自荐通道,将由服务平台自动关联所在区域省级科协进行推荐。

(二)推荐上报

2025年11月29日前,学会完成在线复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提交推荐。

(三)审核确定

中国科协审核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上报的推荐名单并初步匹配负责培育服务的全国学会,结合全国学会意见确定最终培育对象名单。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坚持服务大局。推荐渠道应公平公正开展组织推荐,把好候选人入口关。坚持“四个面向”科研方向、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推荐人选。评审过程中兼顾候选人现有成果与未来科研发展的潜力。

2.坚持协同培育。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共同对支持对象进行培育。中国科协做好示范引领,组织系列国情研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应分别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域特色对支持对象进行培育,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为支持对象提供系统的政治训练、专业锻炼和社会历练平台。

3.坚持“三位一体”育人。构建政治训练、专业锻炼与社会历练“三位一体”培育体系。政治训练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重点通过国情研修、科学家精神宣讲等活动,提升支持对象科技报国的理想信念。专业锻炼聚焦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通过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提供非共识跨界交流机会等,引导支持对象开拓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社会历练支持培育对象在学术组织、期刊担任助理岗位,参与企业实践、加入博士创新站,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强化推荐单位责任。推荐单位应切实承担跟踪服务主体责任,持续关注支持对象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支持对象完成培育事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退出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支持对象培育期满后,由推荐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5.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标准化学时管理机制,支持对象应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各类培育活动按8学时/天认定,“领航计划”为必修培育活动。培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期满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育学时的取消资格。

6.强化后续跟踪服务。加强“智慧科协-广聚青科”“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的使用,各培育主体应主动使用平台开展管理和培育组织工作;支持对象应及时登录平台完善学术档案,鼓励通过平台进行学术展示和交流。增强对支持对象培育期结束后的联系服务,考核评价优秀的纳入“中国科协青托促进会”持续跟踪培育。

7.本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中国科协有关通知为准。

8.候选人申请可以选择学会推荐、所在单位推荐或自荐(但每位候选人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具体可以查看相关管理规定。因中国毒理学会获得3个推荐名额,对于通过中国毒理学会渠道申报推荐的候选人,中国毒理学会将酌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因名额有限,各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铁轶 18612260711,杨茜 13720086624

办公电话:010-68183899

邮箱:cst@chntox.org

                                           

中国毒理学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x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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