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学会 > 规章制度
中国毒理学会专业委员会考核细则

根据国家民政部、中国科协相关管理规定,以及中国毒理学会章程、中国毒理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为更好的加强中国毒理学会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每年对专业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依据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考评指标,由常务理事和监事会成员进行打分。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85-100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 (小于60分)。

专业委员会全年工作中发生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专业委员会,其考核结果一律评为不合格。

1.开展损害国家、社会和行业利益与形象的活动。

2.违反中国毒理学会《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3.未经总会批准,以中国毒理学会名义开展活动或使用中国毒理学会会徽等无形资产。

4.未经总会授权,擅自与其他机构签署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5.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擅自进行投融资、租赁、抵押、借贷或提供经济担保,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或将专业委员会的经费存入企业或其他单位。

6.专业委员会核心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或每年度未能按照要求上报总会总结材料、未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7.业内学术知名度、影响力较低,与专业委员会地位不相符,或科技创新能力薄弱,人才培养不作为,未能承担学会赋予任务的。

附: 中国毒理学会专业委员会年度考核指标

 

中国毒理学会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考评指标
(讨论稿)

指标1

指标2

具体要求

分值

得分

党建工作

(10分)

组织建立

党组织“应建尽建”。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视条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5


组织作用

重大事项党组织研究确定,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落实

5


学术活动

(35分)

学术会议

至少每年举行1次专委会学术活动、每2年举办1次全国性学术会议,会议报告和论文集水平高,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力。积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10


学术书刊

负责或参与专业期刊建设,出版专业书籍和编制内部资料

5


创新研究

积极开展相关专业学术发展规划研究,组织专家承担研究课题

5


科技成果

推广新技术、推出新成果、产生新标准。获得各类科技奖励成果情况。

5


建议咨询

提出政策建议、专业咨询服务

5


学术自律

大力倡导科学家精神,学术自律制度完善

5


人才建设

(15分)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及培训项目纳入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计划

5


人才举荐

向学会举荐各类人才计划候选人和学会后备科技人才

5


会员管理

积极吸收团体和个人会员并做好服务工作

5


科普公益

(10分)

科普竞赛

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科普竞赛活动

4


科普活动

开展系列有影响力科普活动

3


社会责任

开展服务国家战略相关工作情况

3


交流合作

(10分)

国际交流

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3


国际合作

经批准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项目

4


信息交流

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向主流媒体投送新闻稿件

3


制度落实

(20分)

日常管理

定期召开全委会、常委会、会员大会等相关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学会秘书处,专业委员会与其他民事主体开展合作活动经学会授权或批准,贯彻重大活动审批制度,积极完成总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7


计划总结

落实重大活动申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时提交,归档保存分支机构工作资料,记录编写分支机构发展史

4


合法运营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合规

3


财务管理

账务处理、收支管理按制度执行,各类活动所发生的经费往来纳入总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无“账外账”或“小金库”

6


总体评价